財團法人吾心文教基金會

登記案號
110法登他001018  
類別
案由
主任
楊志純 
登記號數
1981 
收件日期
2021-07-01 
登記日期
2021-07-08 
公告日期
2021-07-08 
登記簿
77冊52頁 
任期判定
屆期判定
法人代表
顏甘霖 
設立登記日期
1997-01-17 
主事務所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7號2樓 
目的
以關懷青少年身心發展、人格養成為主要目標,並推廣相關文教事業及進行心理衛生教育工作以增進全民人格及身心的健全發展為宗旨。 
捐助方法
由顏甘霖、顏陳秀霞夫婦共同捐助。 
許可機關日期
教育部85年12月31日 台(85)社(4)字第85526422號函同意設立 
存立時期
永久 
財產總額
96368083.00 
結案原因
結案日期
2021-07-08 
歸檔日期
2021-08-16 
發證日期
2021-07-19 
清算人
 
變更原因
董事印鑑。 原捐助章程第4條、第17條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修正,報經主管機關許可變更。 
註銷日期
 
撤銷日期
 
撤(註)銷機關文號
 
撤(註)銷原因
 
董監事姓名資料
職稱 姓名
董事 孫翠萍
董事 王浩威
董事 蔡麗娟
董事長 顏甘霖
董事 陳宜民
董事 陳質采
董事 顏薇玲
董事 顏陳秀霞
董事 黃婷
歷次登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