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原舞者文化藝術基金會

登記案號
104法登他000122  
類別
案由
主任
游惠美 
登記號數
1327 
收件日期
2015-05-20 
登記日期
2015-05-20 
公告日期
2015-05-21 
登記簿
44冊12頁 
任期判定
屆期判定
法人代表
林志興 
設立登記日期
2001-08-22 
主事務所
新北市中和區保健路10巷21弄1之3號 
目的
以辦理原住民樂舞、文化藝術研究及有關活動之推廣為宗旨。 
捐助方法
由原舞者舞團捐助。 
許可機關日期
臺北縣政府文化局中華民國90年8月14日9北文行字第4625號函 
存立時期
永久 
財產總額
2000000.00 
結案原因
結案日期
2015-05-20 
歸檔日期
 
發證日期
 
清算人
 
變更原因
主事務所變更為新北市中和區保健路10巷21弄1之3號四樓 修改章程第5、17條 
註銷日期
 
撤銷日期
 
撤(註)銷機關文號
 
撤(註)銷原因
 
董監事姓名資料
職稱 姓名
董事 吳雪月
董事 懷邵.法努司
董事 李松根
董事 林清財
董事 楊政賢
董事 潘小雪
董事 王亞維
董事 胡台麗
董事 虞戡平
董事 趙綺芳
董事 郭瑞惠
董事長 林志興
董事 黃海倫
歷次登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