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臺北市志玲姊姊慈善基金會

登記案號
109法登他000791  
類別
案由
主任
楊志純 
登記號數
2919 
收件日期
2020-04-13 
登記日期
2020-05-06 
公告日期
2020-05-06 
登記簿
119冊69頁 
任期判定
屆期判定
法人代表
林志玲 
設立登記日期
2011-10-17 
主事務所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2段105號5樓之1 
目的
本基金會以辦理臺北市社會福利為目的。 
捐助方法
由林志玲捐助 
許可機關日期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中華民國100年10月6日北市社團字第10043652500號函 
存立時期
永久 
財產總額
10000000.00 
結案原因
結案日期
2020-05-06 
歸檔日期
2020-09-15 
發證日期
2020-05-14 
清算人
 
變更原因
捐助章程第7條、第8條、第10條、第12條、第14條至第16條、第19條、第21條、第22條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法字第527號民事裁定准予變更。捐助章程第1條、第23條、第24條、第25條、第26條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報經主管機關予以核備。 
註銷日期
 
撤銷日期
 
撤(註)銷機關文號
 
撤(註)銷原因
 
董監事姓名資料
職稱 姓名
董事 劉敏敏
董事 張正勲
董事 李心妤
董事 蔡翁美慧
董事長 林志玲
歷次登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