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屏風文教基金會

登記案號
113法登他001145  
類別
案由
主任
劉明珠 
登記號數
2402 
收件日期
2024-07-17 
登記日期
2024-07-18 
公告日期
2024-07-18 
登記簿
93冊77頁 
任期判定
屆期判定
法人代表
王月 
設立登記日期
2001-05-01 
主事務所
新北市新店區安興路95巷35號6樓 
目的
以提升劇埸表演藝術專業化、改善劇埸表演環境、及擴大藝術參與人口、及表演藝術教育為宗旨。 
捐助方法
由李國修先生及屏風表演劇團共同捐助 
許可機關日期
臺北縣政府中華民國9年4月19日9北府教社字第140155號函 
存立時期
永久 
財產總額
2000000.00 
結案原因
結案日期
2024-07-18 
歸檔日期
 
發證日期
 
清算人
王 月 
變更原因
解散登記之原因、可決之程序與日期:本會因推動活動不易,無成果。於民國112年12月12日召開第2屆第4次董事會決議通過解散,並選任王月為清算人,報經主管機關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以113年1月31日新北教社字第1130192119號函同意解散。並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以113年4月24日北院英民倫113年度法字第55號函准予備查。 清算人姓名及住所如下:清算人 王 月  臺北市文山區溪口街68號十一樓。 清算人印鑑。 
註銷日期
 
撤銷日期
 
撤(註)銷機關文號
 
撤(註)銷原因
 
董監事姓名資料
職稱 姓名
董事 楊筱瑄
董事長 王月
董事 陳億珊
董事 陳麗秀
董事 黃毓棠
歷次登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