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家樂福文教基金會

登記案號
107法登他000130  
類別
案由
主任
陳美月 
登記號數
797 
收件日期
2018-03-26 
登記日期
2018-03-27 
公告日期
2018-03-29 
登記簿
40冊11頁 
任期判定
屆期判定
法人代表
吳靜吉 
設立登記日期
1996-02-07 
主事務所
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2段20巷5號B1之1 
目的
以「提倡優良文化教育活動,協助文化教育工作,推動文化教育發展,推廣文化藝術,提升文化品質,促進社會和諧」為宗旨。 
捐助方法
設立基金共新臺幣壹仟萬元整,由家樂福股份有限公司捐助。完成法人登記後,得繼續接受捐助。 
許可機關日期
教育部85年1月23日 台(85)社(4)字第85500926號函 
存立時期
永久 
財產總額
10000000.00 
結案原因
結案日期
2018-03-27 
歸檔日期
2018-08-06 
發證日期
2018-04-03 
清算人
 
變更原因
董事印鑑。 
註銷日期
 
撤銷日期
 
撤(註)銷機關文號
 
撤(註)銷原因
 
董監事姓名資料
職稱 姓名
董事 于國華
董事 吳國憲
董事 潘奇湧
董事 羅智先
董事 蘇小真
董事 貝賀名
董事長 吳靜吉
董事 陳玲玉
董事 黃秉德
歷次登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