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類別
- 1
- 案由
- 2
- 主任
- 秦建華
- 登記號數
- 447
- 收件日期
- 2012-11-01
- 登記日期
- 2012-11-01
- 公告日期
- 2012-11-07
- 登記簿
- 29冊7頁
- 任期判定
- 1
- 屆期判定
- 5
- 法人代表
- 陳亭妃
- 設立登記日期
- 1999-06-10
- 主事務所
- 台南市北區海安路三段963號
- 目的
- 本會以營造增進新世紀台灣文化自主性,傳播台灣人文化主体性為宗旨,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左列業務:一、舉辦鄉土文化活動。二、編印台灣史地文化刊物。三、配合文化性機構辦理藝文活動。四、舉辦台灣本土原創性文化、人文系列講座。五、辦理家庭暴力防治宣導及成立家暴申訴處理中心。六、辦理提升社區意識、落實社區服務、推展社區文化等社區文教相關工作。七、協助照顧弱勢族群、提供文化推廣服務、辦理相關宣導活動以健全福利制度。八、其他符合本會設立宗旨之相關公益性文教活動。
- 捐助方法
- 由王陳美霞捐贈新台幣貳佰萬元整。
- 許可機關日期
- 台南縣政府88年5月31日88府教社字第95273號函同意設立。
- 存立時期
- 永久
- 財產總額
- 2000000.00
- 結案原因
- 1
- 結案日期
- 2012-11-02
- 歸檔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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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證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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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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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變更原因
- 第5屆董事任期中,董事王幸男、王陳美霞、吳木全、吳朝陽、杜重信、黃世祝、李漢偉、鄭勝輝、尤榮輝辭任,由陳亭妃、林仙養、蘇子超、許榮宗、郭景宗、張樹琳、宋偉儒、黃全永、宋濬宏繼任。
代表法人之董事:陳亭妃。
新任董事印鑑。
主事務所變更:台南市北區海安路三段963號。
法人名稱及圖記變更:財團法人陳佳照紀念文化基金會。
捐助章程變更:經本院民事庭以101年度聲字第214號民事裁定准予變更,變更內容詳如新舊章程條文對照表所載。
- 註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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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撤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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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撤(註)銷機關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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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撤(註)銷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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