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高雄市愛樂文化藝術基金會

登記案號
113法登他000062  
類別
案由
主任
趙美玲 
登記號數
729 
收件日期
2024-03-05 
登記日期
2024-03-05 
公告日期
2024-03-05 
登記簿
12冊365頁 
任期判定
屆期判定
10 
法人代表
董事長 
設立登記日期
2001-12-26 
主事務所
高雄市鳳山區光遠路161號 
目的
推動音樂藝術活動、協助落實高雄地區學校及社會音樂教育活動,以豐富市民精神生活,提昇本市文化水準為宗旨。 
捐助方法
由高雄市政府捐助 
許可機關日期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民國90年12月21日高市教4字第0040294號(主管機關改為文化局) 
存立時期
永久 
財產總額
10000000.00 
結案原因
結案日期
2024-03-05 
歸檔日期
 
發證日期
 
清算人
 
變更原因
一、董事變更:第10屆任期內董事顏志懿因職務異動,改聘方瑞華繼任。二、新任董事印鑑登記。 
註銷日期
 
撤銷日期
 
撤(註)銷機關文號
 
撤(註)銷原因
 
董監事姓名資料
職稱 姓名
常務監察人 徐武德
常務董事 陳美英
監察人 姜林慧
第10屆 董事任期
第3屆 監察人任期
董事 吳守哲
董事 呂佳揚
董事 方瑞華
董事 施德華
董事 梁孔玲
董事 王隆興
董事 鄭再興
董事長 王文翠
董事 陳劉富美
董事 陳勇勝
董事 陳欣宜
董事 黃新財
歷次登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