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和春技術學院

登記案號
113法登他000393  
類別
案由
主任
趙美玲 
登記號數
170 
收件日期
2024-12-23 
登記日期
2024-12-24 
公告日期
2024-12-24 
登記簿
4冊64頁 
任期判定
屆期判定
12 
法人代表
董事長 
設立登記日期
1987-04-30 
主事務所
高雄市大寮區琉球里至學路288號 
目的
遵照國家教育政策暨現行教育法令之規定,辦理技術學院,並謀其健全發展。 
捐助方法
由羅傳進等捐助 
許可機關日期
教育部、中華民國76年4月14日 
存立時期
永久 
財產總額
2997328435.00 
結案原因
結案日期
2024-12-24 
歸檔日期
 
發證日期
2024-12-31 
清算人
鍾任琴等9人 
變更原因
一、解散原因:財團法人和春技術學院因教育部於111年11月2日以臺教技(二)字第1112303460號函令該校於112年5月10日起停辦。於112年6月19日經法人第12屆第5次董事會會議決議解散,並於113年8月21日經法人第12屆第11次董事會會議選任清算人。  二、依據: 教育部113年3月25日臺教技(二)字第1132300869號函准予解散,及本院民事庭民事庭113年9月2日雄院國民司乙113司司59字第1139016061號函准予呈報清算人就任。 三、清算人姓名及住址如下: 鍾任琴 張炳煌 李孔智 劉琪華 謝仁耀 林小燕 陳潔琳 柯淑芬 鍾蔚起 四、清算人印鑑。 五、解散後財產之歸屬:解散時所剩餘財產,依法人章程第31條規定,該法人解散清算後,除合併之情形外,其賸餘財產之歸屬,依下列各款順序辦理,但不得歸屬於自然人或以營利為目的之團體:(一)、依董事會決議,並報經法人主管機關核定,捐贈公立學校、其他私立學校之學校法人,或辦理教育、文化、社會福利事業之財團法人。(二)歸屬於學校法人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但不動產,歸屬於不動產所在地之直轄、縣(市)。 
註銷日期
 
撤銷日期
 
撤(註)銷機關文號
 
撤(註)銷原因
 
董監事姓名資料
職稱 姓名
清算人 劉琪華
清算人 張炳煌
清算人 李孔智
清算人 林小燕
清算人 柯淑芬
清算人 謝仁耀
清算人 鍾任琴
清算人 鍾蔚起
清算人 陳潔琳
歷次登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