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灣藝術家合奏團文化基金會

登記案號
105法登他000016  
類別
案由
主任
歐祝吟 
登記號數
880 
收件日期
2016-01-19 
登記日期
2016-01-19 
公告日期
2016-01-20 
登記簿
58冊20頁 
任期判定
屆期判定
法人代表
劉啟光 
設立登記日期
2011-05-30 
主事務所
台南市東區長榮路一段93號14樓 
目的
以支持台灣藝術家合奏團推動音樂藝術工作及其他藝術文化活動為宗旨。 
捐助方法
本會由有美股份有限公司、施王明珠、張兆榮、柯明達、陳健章、劉啟光、許耀仁、郭汶鈞、呂景民共同捐助。 
許可機關日期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100年5月11日南市文事字第1000339306號 
存立時期
永久 
財產總額
6000000.00 
結案原因
結案日期
2016-01-19 
歸檔日期
 
發證日期
 
清算人
 
變更原因
第1屆董事、監察人任期屆滿,改選第2屆董事、監察人。 代表法人之董事:劉啟光。 新任董事、監察人印鑑。 法人主事務所變更:新址為台南市東區長榮路一段93號14樓。 法人捐助章程變更:經本院民事庭104年度聲字第124號民事裁定確定准予變更在案,變更內容詳如新舊章程條文對照表所載。 
註銷日期
 
撤銷日期
 
撤(註)銷機關文號
 
撤(註)銷原因
 
董監事姓名資料
職稱 姓名
監察人 戴謙
監察人 陳文貴
監察人 黃煌煇
董事 呂景民
董事 張兆榮
董事 施王明珠
董事 柯明達
董事 蘇鴻鵬
董事 郭汶鈞
董事長 劉啟光
董事 陳健章
董事 陳建利
歷次登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