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高雄市注意力缺陷過動症協會

登記案號
113法登他000040  
類別
案由
主任
趙美玲 
登記號數
618 
收件日期
2024-02-07 
登記日期
2024-02-07 
公告日期
2024-02-07 
登記簿
11冊317頁 
任期判定
屆期判定
11 
法人代表
理事長 
設立登記日期
1999-11-16 
主事務所
高雄市新興區渤海街6號4樓之3 
目的
以結合高雄市注意力缺陷過動症患者及家庭,增進社會大眾對此症之認識與關懷,爭取其應有之教育、醫療、心理輔導、升學、就業、兵役及社會福利等資源,並給予應有之尊重與幫助為宗旨。 
捐助方法
會費與捐助。 
許可機關日期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民國88年2月5日88高市社局1字第4058號函。 
存立時期
永久 
財產總額
90000.00 
結案原因
結案日期
2024-02-07 
歸檔日期
 
發證日期
 
清算人
 
變更原因
一、主事務所變更:原主事務所設於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二路182號12樓之2,變更為高雄市新興區渤海街6號4樓之3。二、理監事變更:第10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11屆理監事。三、理監事印鑑登記。 
註銷日期
 
撤銷日期
 
撤(註)銷機關文號
 
撤(註)銷原因
 
董監事姓名資料
職稱 姓名
常務理事 徐慧玲
常務理事 林麗雅
常務監事 胡玉君
理事 凃富真
理事 林妙姿
理事 王玫玲
理事 艾鳳梅
理事 蔡宜澂
理事 蘇慧芬
理事長 陳振聲
監事 牟修懿
監事 陳姿燕
第11屆 任期
歷次登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