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花蓮縣吳景聰文化藝術基金會(原名稱:財團法人吳景聰文教基金會)

登記案號
091法登他000034  
類別
案由
主任
饒金鳳 
登記號數
125 
收件日期
2002-12-27 
登記日期
2003-01-13 
公告日期
2003-02-10 
登記簿
3冊125頁 
任期判定
屆期判定
法人代表
吳景聰 
設立登記日期
1995-08-25 
主事務所
花蓮市民權路六之一號 
目的
本會以關懷地方鄉土、推展藝文活動為宗旨。 
捐助方法
由吳景聰等九名董事共同捐助 
許可機關日期
花蓮縣政府84年8月4日84府教社字第86730號函 
存立時期
永久 
財產總額
7910344.00 
結案原因
結案日期
2003-01-13 
歸檔日期
2003-02-17 
發證日期
2003-02-17 
清算人
 
變更原因
一、章程變更。二、第2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3屆董事。三、原財產總額新台幣2,000,000元整,變更後財產總額為新台幣7,910,344元整。四、原宗旨為關懷花蓮鄉土,推展藝文活動為宗旨,變更後宗旨為本會以關懷地方鄉土、推展藝文活動為宗旨。 
註銷日期
 
撤銷日期
 
撤(註)銷機關文號
 
撤(註)銷原因
 
董監事姓名資料
職稱 姓名
董事 吳明彥
董事 李萬來
董事 潘進忠
董事 許張禮
董事長 吳富彥
董事 陳冠宇
董事 陳學銘
董事 陳永興
董事 黃勝雄
歷次登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