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

登記案號
085法登他000022  
類別
案由
主任
林勤綱 
登記號數
收件日期
1996-10-08 
登記日期
1996-10-11 
公告日期
1996-10-12 
登記簿
1冊9頁 
任期判定
屆期判定
法人代表
洪昶 
設立登記日期
1989-11-10 
主事務所
金門縣金寧鄉仁愛新村五號 
目的
保護出獄人,使其自立更生,適於社會生活,預防再犯,以維社會安寧為目的 
捐助方法
林德甫、楊水應、張邦育、蔡輝林各捐新台幣25000,法務部補助3000000 
許可機關日期
法務部78年9月18日法保字第16202號 
存立時期
無限期 
財產總額
3100000.00 
結案原因
結案日期
1996-10-11 
歸檔日期
1996-10-21 
發證日期
1996-10-21 
清算人
 
變更原因
 
註銷日期
 
撤銷日期
 
撤(註)銷機關文號
 
撤(註)銷原因
 
董監事姓名資料
職稱 姓名
常務董事 張貞松
常務董事 曹常順
常務董事 曹爾忠
常務董事 林開任
常務董事 楊水應
常務董事 楊肅元
常務董事 王崇儀
常務董事 謝志嘉
常務董事 陳水在
常務董事 陳清寶
董事 張邦育
董事 張龍光
董事 李錫榮
董事 林木官
董事 楊財坤
董事 汪載棣
董事 王水彰
董事 盧志權
董事長 洪昶
董事 陳仁官
董事 陳振清
董事 黃武仁
歷次登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