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張新發先生文教基金會

登記案號
082法登000027  
類別
案由
主任
邱同印 
登記號數
111 
收件日期
1993-12-09 
登記日期
1993-12-09 
公告日期
1993-12-10 
登記簿
3冊0頁 
任期判定
 
屆期判定
法人代表
董事長 
設立登記日期
1993-12-09 
主事務所
花蓮市福建街五二四號 
目的
辨理或獎助文化教育、文學藝術、體育、民俗研究,座談活動及其他 有關文教事宜。 
捐助方法
由新店汽車客運公司捐助,俟依法完成法人登記後,得繼續接受捐助 
許可機關日期
82年12月2日花蓮縣政府82年府社教字第125231號函 
存立時期
永久 
財產總額
2500000.00 
結案原因
結案日期
1993-12-10 
歸檔日期
1993-12-13 
發證日期
1993-12-13 
清算人
 
變更原因
 
註銷日期
 
撤銷日期
 
撤(註)銷機關文號
 
撤(註)銷原因
 
董監事姓名資料
職稱 姓名
董事 余惠卿
董事 張壽美
董事 張華美
董事 李正義
董事 鄭明傑
董事長 張政雄
董事 陳利琴
董事 陳錦標
董事 高震富
歷次登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