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創藝文化基金會

登記案號
104法登他000377  
類別
案由
主任
楊志純 
登記號數
3027 
收件日期
2015-04-14 
登記日期
2015-04-14 
公告日期
2015-04-14 
登記簿
125冊21頁 
任期判定
屆期判定
 
法人代表
李 梅 
設立登記日期
2014-02-14 
主事務所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311號5樓之5 
目的
以提昇社會對近代藝術的認知及涵養,透過各種活動鼓勵創新精神與創意,推動藝術平易化,以藝術活化社區與老舊空間,推廣藝術療癒的觀念與方法為宗旨。 
捐助方法
由李梅捐助 
許可機關日期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中華民國103年1月28日北市文化1字第10330905300號函 
存立時期
永久 
財產總額
5000000.00 
結案原因
結案日期
2015-04-14 
歸檔日期
 
發證日期
2015-04-21 
清算人
 
變更原因
原捐助章程第4條主事務所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備查。 
註銷日期
 
撤銷日期
 
撤(註)銷機關文號
 
撤(註)銷原因
 
董監事姓名資料
職稱 姓名
董事 伊佳奇
董事 楊淑芳
董事 王惠光
董事 王藁賢
董事長 李梅
董事 陳蓮涓
董事 高繼祖
歷次登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