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灣林文德文化藝術推廣協會

登記案號
107法登社000007  
類別
案由
主任
陳美月 
登記號數
1826 
收件日期
2018-01-11 
登記日期
2018-01-15 
公告日期
2018-01-17 
登記簿
91冊20頁 
任期判定
 
屆期判定
 
法人代表
鄭愛華 
設立登記日期
2018-01-15 
主事務所
新北市石門區白沙灣別墅46號 
目的
以推動本土文化與藝術(含文學、音樂、美術),並推廣基礎美學教育為宗旨。 
捐助方法
入會費、常年會費、事業費、會員捐款、委託收益、基金及其孳息、其他收入 
許可機關日期
內政部中華民國106年12月8日台內團字第1060077477號函 
存立時期
永久 
財產總額
5671.00 
結案原因
結案日期
2018-01-15 
歸檔日期
 
發證日期
 
清算人
 
變更原因
 
註銷日期
 
撤銷日期
 
撤(註)銷機關文號
 
撤(註)銷原因
 
董監事姓名資料
職稱 姓名
常務理事 李勝雄
常務理事 胡宏昭
常務監事 曹欽榮
理事 張仁豪
理事 林夢三
理事 江懿亨
理事 蔡三雄
理事長 鄭愛華
理事 陳尚平
理事 陳銘城
監事 吳文洲
監事 鄭嬌英
歷次登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