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和樂文化基金會

登記案號
107法登財000006  
類別
案由
主任
陳美月 
登記號數
1873 
收件日期
2018-07-11 
登記日期
2018-07-13 
公告日期
2018-07-16 
登記簿
94冊7頁 
任期判定
 
屆期判定
 
法人代表
李麗秋 
設立登記日期
2018-07-13 
主事務所
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三路23號5樓 
目的
以辦理藝文活動、推廣人文教育、擴大文化交流、保存文化資產、提升人文精神、培養藝文人才、促進和樂生活為宗旨。 
捐助方法
設立基金共新臺幣三千萬元整,由李麗秋、何湯雄、何采容、何采柔、何采妍捐助;俟依法完成法人登記後,得繼續接受捐贈 
許可機關日期
文化部中華民國107年7月4日文綜字第1073018793號函 
存立時期
永久 
財產總額
30000000.00 
結案原因
結案日期
2018-07-13 
歸檔日期
2018-08-13 
發證日期
2018-07-23 
清算人
 
變更原因
 
註銷日期
 
撤銷日期
 
撤(註)銷機關文號
 
撤(註)銷原因
 
董監事姓名資料
職稱 姓名
董事 何湯雄
董事 彭光國
董事 李基宏
董事 沈汝康
董事 賴志盛
董事 邱昭財
董事長 李麗秋
歷次登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