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靈清鳳凰文化基金會

登記案號
113法登他001832  
類別
案由
主任
劉明珠 
登記號數
3159 
收件日期
2024-11-29 
登記日期
2024-12-03 
公告日期
2024-12-03 
登記簿
131冊69頁 
任期判定
屆期判定
法人代表
周宗堃 
設立登記日期
2017-07-17 
主事務所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一段25號九樓 
目的
以維護古蹟老建物,保存與收集傳統和現代文物,辦理各種文化藝術之民俗教育展覽與交流觀摩等活動,推廣公益教育慈善與文化相關之事務,發揚文化無國界助人服務觀念與利他精神,淨化世道人心改善社會風氣,推動社會文化問題研究,促進弱勢之個案家庭或團體之文化素養,協助政府解決文化社會問題,並鼓勵文化創新與藝術創作,以提昇生活品質與文化水準為宗旨。 
捐助方法
由周宗堃捐助 
許可機關日期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中華民國106年7月7日北市文化文創字第10631556000號函 
存立時期
永久 
財產總額
5000000.00 
結案原因
結案日期
2024-12-03 
歸檔日期
 
發證日期
2024-12-11 
清算人
 
變更原因
原捐助章程第4條、第18條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修正,報經主管機關同意變更。 
註銷日期
 
撤銷日期
 
撤(註)銷機關文號
 
撤(註)銷原因
 
董監事姓名資料
職稱 姓名
董事 張淑娟
董事 賴美鳳
董事長 周宗堃
董事 陳俊宇
董事 黃登貴
歷次登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