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大同文化基金會

登記案號
103法登他000260  
類別
案由
主任
陳美月 
登記號數
1114 
收件日期
2014-08-20 
登記日期
2014-08-22 
公告日期
2014-08-26 
登記簿
56冊8頁 
任期判定
屆期判定
12 
法人代表
黃炳彰 
設立登記日期
1980-07-07 
主事務所
台北市士林區社中街123號13樓 
目的
以宣揚中華文化,促進國際間文化交流,及研究各國文化教育問題為宗旨。 
捐助方法
設立基金為參佰萬元整,由創辦人魏景蒙、林柏壽等共同捐助 
許可機關日期
教育部中華民國69年7月3日台(69)高字第19540號函 
存立時期
永久 
財產總額
11000000.00 
結案原因
結案日期
2014-08-22 
歸檔日期
 
發證日期
 
清算人
 
變更原因
章程變更: 1.原章程第17條條文內容及第15條至第17條條次變更,為變更後章程第19條至第21條條文,業經主管機關教育部中華民國103年5月29日臺教社(三)字第1030079952號函備查。 2.原章程第8條、第10條、第11條、第14條條文內容變更及增訂第15條、第17條、第18條,為變更後章程第8條、第10條、第11條、第14條、第15條、第17條、第18條條文,業經本院民事庭103年度法字第21號民事裁定確定。 
註銷日期
 
撤銷日期
 
撤(註)銷機關文號
 
撤(註)銷原因
 
董監事姓名資料
職稱 姓名
董事 何信記
董事 李聖德
董事 林文昌
董事 林昀震
董事 楊嘉齡
董事 葉文立
董事長 黃炳彰
歷次登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