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新逸藝術基金會

登記案號
104法登他000305  
類別
案由
主任
陳美月 
登記號數
1531 
收件日期
2015-09-25 
登記日期
2015-09-30 
公告日期
2015-10-02 
登記簿
77冊5頁 
任期判定
屆期判定
法人代表
李俊賢 
設立登記日期
2014-08-19 
主事務所
台北市士林區劍潭路42號1樓 
目的
以提昇文化生活品質、健全藝術發展環境為宗旨。 
捐助方法
設立基金共新臺幣伍佰萬元整,由連元龍先生全數捐助;俟依法完成法人登記後,得繼續接受捐贈 
許可機關日期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中華民國103年8月12日北市文化文創字第10331609600號函 
存立時期
永久 
財產總額
5000000.00 
結案原因
結案日期
2015-09-30 
歸檔日期
 
發證日期
 
清算人
 
變更原因
 
註銷日期
 
撤銷日期
 
撤(註)銷機關文號
 
撤(註)銷原因
 
董監事姓名資料
職稱 姓名
董事 姜智譯
董事 王怡仁
董事 謝杰志
董事 賴珏妤
董事長 李俊賢
歷次登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