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吉星福張振芳伉儷文教基金會

登記案號
103法登他000919  
類別
案由
主任
楊志純 
登記號數
1447 
收件日期
2014-07-28 
登記日期
2014-07-29 
公告日期
2014-07-29 
登記簿
59冊41頁 
任期判定
屆期判定
法人代表
張錦華 
設立登記日期
1990-02-07 
主事務所
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3段40巷1弄4號2樓 
目的
一、獎助儒家思想與現代化之專題研究、演講、與學術研討會;二、獎、捐助國內文化、教育之相關公益活動或事項;三、獎助提升我國新聞傳播專業品質之相關研究、出版或研討會等。 
捐助方法
由吉星福與張振芳伉儷捐助 
許可機關日期
教育部79年2月5日台(79)社字第4910號函 
存立時期
永久 
財產總額
4000000.00 
結案原因
結案日期
2014-07-29 
歸檔日期
2014-09-16 
發證日期
2014-08-05 
清算人
 
變更原因
原捐助章程第3條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報經主管機關核備變更。原捐助章程第4條、第6條、第7條、第8條、第9條經本院103年度法字第68號民事裁定准予變更。 
註銷日期
 
撤銷日期
 
撤(註)銷機關文號
 
撤(註)銷原因
 
董監事姓名資料
職稱 姓名
常務董事 呂郁女
常務董事 臧國仁
董事 于宗先
董事 孫震
董事 張寶芳
董事 李世寧
董事長 張錦華
歷次登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