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吉星福張振芳伉儷文教基金會

登記案號
113法登他000383  
類別
案由
主任
曾瓊安 
登記號數
2083 
收件日期
2024-09-02 
登記日期
2024-09-03 
公告日期
2024-09-06 
登記簿
104冊17頁 
任期判定
屆期判定
10 
法人代表
羅珮尹 
設立登記日期
1990-02-07 
主事務所
臺北市士林區臨溪路70號 
目的
儒家思想重視禮樂,孔子「游於藝」的觀點,闡述了文藝、美學與社會文化間的重要關係,為實現富而好禮的社會,讓人類生命更臻完善,以推展音樂藝文活動,提昇國人文化生活品質為宗旨。 
捐助方法
由吉代表星福與張教授振芳伉儷合捐基金新台幣肆佰萬元創立 
許可機關日期
教育部79年2月5日台(79)社字第491○號函 
存立時期
永久 
財產總額
4000000.00 
結案原因
結案日期
2024-09-03 
歸檔日期
 
發證日期
2024-09-16 
清算人
 
變更原因
全體董事印鑑式。 四、法人捐助章程條文變更並經主管機關文化部113年4月23日文綜字第1132015779號函許可變更及本院113年度法字第20號民事確定裁定准予變更,變更內容詳如修正條文對照表。 
註銷日期
 
撤銷日期
 
撤(註)銷機關文號
 
撤(註)銷原因
 
董監事姓名資料
職稱 姓名
常務董事 侯柔安
常務董事 黃莉錦
董事 呂雅燕
董事 彭廣林
董事 米建國
董事 詹芳書
董事長 羅珮尹
歷次登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