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吉星福張振芳伉儷文教基金會

登記案號
109法登他000299  
類別
案由
主任
鍾秀媛 
登記號數
2083 
收件日期
2020-05-21 
登記日期
2020-05-25 
公告日期
2020-05-27 
登記簿
104冊17頁 
任期判定
屆期判定
法人代表
王淑芳 
設立登記日期
1990-02-07 
主事務所
臺北市士林區臨溪路70號 
目的
儒家思想重視禮樂,孔子「游於藝」的觀點,闡述了文藝、美學與社會文化間的重要關係,為實現富而好禮的社會,讓人類生命更臻完善,以推展音樂藝文活動,提昇國人文化生活品質為宗旨。 
捐助方法
由吉代表星福與張教授振芳伉儷合捐基金新台幣肆佰萬元創立 
許可機關日期
教育部79年2月5日台(79)社字第491○號函 
存立時期
永久 
財產總額
4000000.00 
結案原因
結案日期
2020-05-25 
歸檔日期
2020-07-16 
發證日期
2020-06-03 
清算人
 
變更原因
章程第4~8條、第10條、第11條業經本院109年度法字第157號民事裁定確定准予變更。 五、章程第1~3條、第9條、第12~15條變更,新增第16條,業經主管機關文化部許可。 
註銷日期
 
撤銷日期
 
撤(註)銷機關文號
 
撤(註)銷原因
 
董監事姓名資料
職稱 姓名
常務董事 侯柔安
常務董事 彭廣林
董事 李世寧
董事 羅珮尹
董事 藍振富
董事長 王淑芳
董事 黃莉錦
歷次登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