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同仁院

登記案號
063登000041  
類別
案由
主任
王維靜 
登記號數
202 
收件日期
1974-06-11 
登記日期
1974-06-12 
公告日期
1974-06-12 
登記簿
14冊23頁 
任期判定
屆期判定
法人代表
林克明 
設立登記日期
1963-11-30 
主事務所
台北市華西街26巷26弄4之1號 
目的
本院以醫療及貧民施醫,以增進社會福利為目的。 
捐助方法
原財團法人同人局所屬之不動產 
許可機關日期
臺灣省臺北市政府中華民國36年2月社字第16號立案證書 
存立時期
永久 
財產總額
38891351.00 
結案原因
結案日期
1974-06-12 
歸檔日期
1974-06-12 
發證日期
 
清算人
 
變更原因
董、監事印鑑。 限制董事代表權者、其限制:董事之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 修改組織及捐助章程。 
註銷日期
 
撤銷日期
 
撤(註)銷機關文號
 
撤(註)銷原因
 
董監事姓名資料
職稱 姓名
監事 王傳淵
董事 吳錫珍
董事 吳錫福
董事 李悌元
董事 李陳蕙卿
董事 林式斌
董事 王傳承
董事長 林景文
歷次登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