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同仁院萬華醫院

登記案號
091法登他000111  
類別
案由
主任
陳茂哲 
登記號數
202 
收件日期
2002-02-08 
登記日期
2002-03-20 
公告日期
2002-03-20 
登記簿
14冊23頁 
任期判定
屆期判定
10 
法人代表
王傳芳 
設立登記日期
1963-11-30 
主事務所
台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二段六0六巷六號 
目的
以辦理醫療服務及加強衛生教育,以增進社會福利為目的。 
捐助方法
原財團法人同人局所屬之不動產 
許可機關日期
台北市政府36年2月社字第16號 
存立時期
永久 
財產總額
41046438.00 
結案原因
結案日期
2002-03-20 
歸檔日期
2002-03-29 
發證日期
2002-03-29 
清算人
 
變更原因
代表法人之董事:王傳芳。 董事、監察人印鑑。 原捐助章程第二條、第四條、第六條、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 四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一條經本院九十年度法字第二四二號民事裁定准 予補充變更。 
註銷日期
 
撤銷日期
 
撤(註)銷機關文號
 
撤(註)銷原因
 
董監事姓名資料
職稱 姓名
常務董事 李悌元
常務董事 林克明
監察人 吳錫福
董事 吳祚堂
董事 吳祚辰
董事 李發焜
董事 李發耀
董事 林式斌
董事 林永隆
董事 王傳淵
董事 王陳慧如
董事長 王傳芳
歷次登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