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同仁院萬華醫院

登記案號
091法登他000111  
類別
案由
主任
陳茂哲  
登記號數
202 
收件日期
2002-02-08 
登記日期
2002-03-20 
公告日期
2002-03-20 
登記簿
14冊23頁 
任期判定
屆期判定
10 
法人代表
王傳芳  
設立登記日期
1963-11-30 
主事務所
台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二段六0六巷六號 
目的
以辦理醫療服務及加強衛生教育,以增進社會福利為目的。 
捐助方法
原財團法人同人局所屬之不動產 
許可機關日期
台北市政府36年2月社字第16號 
存立時期
永久 
財產總額
41046438.00 
結案原因
結案日期
2002-03-20 
歸檔日期
2002-03-29 
發證日期
2002-03-29 
清算人
 
變更原因
代表法人之董事:王傳芳。 董事、監察人印鑑。 原捐助章程第二條、第四條、第六條、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 四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一條經本院九十年度法字第二四二號民事裁定准 予補充變更。 
註銷日期
 
撤銷日期
 
撤(註)銷機關文號
 
撤(註)銷原因
 
董監事姓名資料
職稱姓名
常務董事李悌元
常務董事林克明
監察人吳錫福
董事 吳祚堂
董事 吳祚辰
董事 李發焜
董事 李發耀
董事 林式斌
董事 林永隆
董事 王傳淵
董事 王陳慧如
董事長王傳芳
歷次登記資料